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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年來橫崗進入產業轉型和城市轉型時期,勞資、拆遷、股權糾紛增多,矛盾糾紛增多。對此,橫崗街道人民調解立足實際,從“和”字上做文章,對調解活動進行了全過程、系統化的創新,在工作方式方法、隊伍建設、實際效能等方面積極進行了嘗試,逐步推行了領導包案制度化、調解員選擇自主化、首席調解員專業化、法律援助全程化、律師服務社區多樣化、法官進社區常態化、調解協議強效化“七個常態化建設”,提高調解的法律專業水準,確保了調解活動的高效、公正。
  ■背景 失和
  產業、城市轉型時期矛盾糾紛增多
  橫崗街道現有人口約53萬,其中戶籍人口僅2.9萬。目前橫崗進入產業轉型和城市轉型時期,勞資、拆遷、股權糾紛增多,成為影響社會穩定的不安定因素。
  據瞭解,橫崗轄區現有各類工業園25個,各類企業5800多家,近三年來發生的群體性事件中,由勞資糾紛引發的約占總數的90%;橫崗近幾年為支持大運和城市化建設,實施了地鐵三號線、廈深鐵路、東都車城、蓮塘尾升級改造等幾個大的拆遷項目。拆遷所引發的矛盾糾紛也成為社會的一個不安定因素。
  社區村民也是糾紛多發的群體。近年來經濟的發展造成社區村民股權含金量增加,產生的關於股權的利益之爭也逐年增長。由於法院不受理這部分糾紛,他們更多地選擇以越級上訪的方式來爭取權益,此類案件處理不慎,極易引發群體性事件。
  此外,交通事故糾紛、自然災害損失糾紛、物業管理糾紛、企業改製糾紛和醫患糾紛等各種糾紛類型,也成為影響社會和諧的不穩定因素。
  ■做法求和
  深化人民調解,推行“七個常態化建設”
  為解決社會失和的問題,橫崗街道在分析總結“六約模式”,“楓橋經驗”的基礎上依法進行了不少制度化探索,建立了人民調解七大制度:領導包案制度化、調解員選擇自主化、首席調解員專業化、法律援助全程化、律師服務社區多樣化、法官進社區常態化、調解協議強效化。
  “重大疑難的糾紛發生後,首先便確定責任人,責任人由街道處級以上領導、派出所、具體部門、居民小組、包網格人員組成。”橫崗司法所負責人表示,領導包案制度化使得糾紛的處理責任明確且能夠落實到人,避免了推諉、扯皮現象發生。
  針對整個調解過程,橫崗推行“調解員選擇自主化”、“首席調解員專業化”、“法律援助全程化”等原則,建立街道調解員花名冊,由申請調解的雙方當事人各自主選擇一名調解員,首席調解員由雙方共同選出,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,由調解組織指定;根據糾紛的性質確定有行業或專業知識的首席調解員,由首席調解員主導調解進程;構築多方位的法律援助網絡,在轄區15個社區、信訪辦、勞動辦、法庭、交警、社保站、派出所共成立了23個法律援助工作點,確保能在第一時間提供不拘形式、更人性更便民的法律援助,同時從人民調解的申請立案、調解、調解結案、司法確認,每個過程當事人都可以得到法律援助,實現“法律援助全程化”。
  同時橫崗街道將法律資源“沉入”基層,一是實現律師服務社區多樣化,近兩年共出資50多萬元,先後共聘請了13名律師充實到調解一線,同時通過所所結對,與7家律師事務所簽訂了協議,其30名律師全部進入街道法律服務專家團平臺;二是實現法官進社區常態化,在各社區成立“橫崗法庭法官社區辦公室”,實行訴前聯調並現場受理司法確認申請。每名法官掛點2個社區,定期電話徵詢、走訪,瞭解社區法律需求並參與指導糾紛調處等工作,對涉及的法律關係、調解技巧、文書製作及建檔等提出意見和建議。
  “正是有了扎實基礎,橫崗街道對調解成果進行司法確認,實現調解協議強效化。”橫崗相關人士介紹,目前已建立人民調解到司法確認的便民程序,當場受理,當場確認,實現無縫對接。近一年街道經司法確認的調解協議沒有一件出現反覆。
  ■效果得和
  鬧訪纏訪、強制執行大大減少
  目前橫崗街道在轄區共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63個(街道調委會1個,社區調委會15個,企業調委會38個,物業調委會9個),設有人民調解工作室5個,共有專兼職人民調解員464人。去年以來,街道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共調處各類糾紛3591宗,調解成功率97.3%。“隨著做法的成熟,我們服務的對象也有了明顯的變化。”橫崗街道辦有關負責人表示。
  其中一個表現是選擇調解的多了,選擇仲裁訴訟的少了。據統計,去年橫崗街道各調委會共調處糾紛3591宗,比上年同期增加8%,橫崗法庭受理的民事糾紛案件1567宗,比上年同期下降7.2%,其中,調解撤訴率增加1.3%。
  “同時理性處理糾紛的多了,鬧訪纏訪的少了;自覺履行的多了,強制執行的少了。”橫崗司法所有關負責人說,調解達成協議後,當事人自覺履行協議的達到100%,無一例反悔,人民調解工作群眾滿意度大幅提高。僅2014年頭三個月就接到三面錦旗,兩面是群眾贈送的,一書“匡扶正義,為民服務”、一書“為群眾排憂解難,做人民滿意公僕”,另一家企業因對案件調解過程和結果滿意贈旗“熱心高質服務,為企排憂解難”,真正實現了人民調解定紛止爭的作用。
  文/圖 鳳飛偉 劉亞菁 馮雪峰  (原標題:“和”字做文章 調解有擔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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